根据上述资料,该房地产企业2018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如下: 第一部分: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应纳税额 蓝茵一期为老项目,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为含税金额,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销售额=8400/(1%2B5%)=8000万元 应纳税额=8000×5%=400万元 第二部分:一般计税方法的新项目应纳税额 蓝茵二期为新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为含税金额,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税率减去进项税额。 销售额=19800/(1%2B10%)=18000万元 应纳税额=18000×10%-3200-8000×9%=792万元 第三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购买自建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800万元,不属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和一般计税方法的新项目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1800×17%=306万元 第四部分:应纳税额合计 该房地产企业2018年7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简易计税方法的老项目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的新项目应纳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之和。 应纳税额合计=400%2B792%2B306=14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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