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制企业,是缴纳经营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几个合伙人出资,然后各个合伙人自己创建团队,创造收入,这个年度缴纳经营所得税,税务上是按照税务登录比例来分摊,实际上每个团队创新也不一样,这个怎么具体分摊呢
答:对于普通合伙制企业,税务处理确实与一般的公司制企业有所不同。由于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地位,因此其所得并不适用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来分摊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合伙协议未规定或者不明确,那么可以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会在合伙人之间平均计算。
关于每个团队创新不同如何具体分摊的问题,理论上,如果各团队的创新差异导致了显著的收入或利润差异,这可能需要在合伙协议中设定更详细的利润分配条款,以反映各团队对合伙企业整体贡献的价值。
追问: 那是不是开普票3个点跟1个点申报是一样的,现在小规模不是普票3个点减按1个点嘛,感觉开普票1 跟3是一个意思啊
追问: 那是不是开普票3个点跟1个点申报是一样的,现在小规模不是普票3个点减按1个点嘛,感觉开普票1 跟3是一个意思啊
回答: 其实一样的,都是按照1%交税。